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井关农机株式会社认识到在高度信息社会中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在尊重人权的理念下,基于以下方针努力保护个人信息。
1. 获得个人信息
本公司将通过合法和公正的手段获取个人信息。
2. 使用个人信息
本公司将仅限在开展业务必要的(2)的使用目的范围内,将获取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本公司的业务((1))。 如在 (2) 使用目的范围之外使用,我们将在获取个人信息时告知使用目的。
(1) 我们的业务
- 与农业机械设备及农用资材的生产及销售相关业务。
- 与农业设施和食品加工设备的设计、监督、施工和承包相关业务。
- 以上内容附带的或相关业务。
(2)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 为了对客户进行本人确认和个人认证。
- 为了向客户邮寄产品、商品、发票或客户参加抽奖活动时抽取的奖品。
- 为了实施、确认和记录施工、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维护等。
- 为了以访问、邮寄产品目录、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信息。
- 为了进行问卷调查、市场趋势调查等。
- 为了回应咨询和资料请求。
- 为了实施对设计、制造、质量的管控等。
- 为了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
- 为了收集和分析技术信息。
- 为了工作所必须的联络、合同履行、商务谈判等。
- 为了管理业务合作伙伴信息。
- 为了实施原材料采购活动等。
- 为了实施债权管理业务及信贷决策。
- 为了保证股东能根据《公司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为了根据各种法律法规登记并管理股东信息。
- 为了与参加招聘活动的应聘人员建立联系,提供信息,及开展其他招聘活动所必需的事项。
- 为了与员工等进行工作联络。
- 为了向员工支付报酬(工资、奖金、津贴等),履行人事和劳务管理并提供福利。
- 为了员工及其他人员提供健康管理。
3. 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或损坏,并妥善管理其他个人数据。
制定基本政策
- 为确保公正地处理个人信息,并通知咨询和投诉处理窗口,我们制定了本基本政策。
制定个人数据管理规定
- 在个人信息管理规定中明确了在获取、使用、存储、提供、删除和处置等各个阶段的管理办法、责任人及其职责。
组织上的安全管理措施
- 设立管理个人数据的责任人(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员)
- 明确管理个人数据的员工及该员工所管理的个人数据的范围。
- 制定当掌握违法或违反公司规定的事实或征兆时的与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员的报告联络路径。
- 对个人信息的管理情况实施定期监察的同时,实施跨部门监察。
对人的安全管理措施
-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个人信息管理相关注意事项的培训。
在硬件上的安全管理措置
- 采取措施,防止管理个人信息的设备、电子媒体等和文件被盗或丢失。
- 携带管理个人信息的设备、电子媒体等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个人信息被轻易发现。
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 实施访问控制,以限制责任人及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范围。
- 引进一种解决方案以保护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免受外部未经授权的访问或病毒侵害。
4.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本人事先同意,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包括海外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
5. 关于个人数据的管理委托
当公司将个人数据的管理委托给第三方时,公司将选择合适的承包商,签订委托协议,并对受托人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监督,掌握受托人如何处理个人数据,以确保外包个人数据的安全管理。
6. 关于个人数据的共享
本公司将对存管的个人信息,按如下方式共享。
- 共享个人数据的内容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信息、工作单位、家庭成员、住房情况、务农情况、与合同相关的信息、拥有和使用的农业机械的信息(包括机器使用的历史记录和位置信息)等。 - 共享人员的范围
*在公司官网的“销售公司”和”关联公司”页面的一览表上所列出的企业。 - 个人信息共享的目的
在上述”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2.个人信息的使用(2)”中规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 - 负责管理个人数据的人员的姓名
如果井关农机株式会社向上述”共享人员范围”内的公司共享个人数据,则井关农机株式会社将为该数据共享负责 - 负责管理个人数据的单位地址和代表姓名
[地址] 东京都荒川区西日暮里5-3-14
[法人代表] 冨安 司郎
7. 个人信息管理
本公司将努力在为达成使用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保持个人数据的准确性和最新性,并在不再需要时立即删除此类个人数据。
8. 与本公司所管理个人数据的相关事项
本公司存管的个人数据包括如下事项
(1)个人信息管理人的名称
井关农机株式会社
(2)个人信息管理人的地址及负责人的姓名
[地址] 东京都荒川区西日暮里5-3-14
[法人代表]冨安 司郎
(3)所有存管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
与上述”2.个人信息的使用(2)”的目的相同
(4)应对披露要求的手续
如果要求“第9条的披露、更正或停止使用个人信息”,请联系“第12条的问题和投诉窗口”,我们将告知您相关手续。
(5)与存管个人数据相关的投诉窗口与第12条的咨询和投诉窗口相同。
9. 个人信息的披露、更正等、暂停使用等
本公司承诺,个人有权要求披露、更正或停止使用其本人识别出来的的存管个人信息,并在有此类要求时会立即作出回应。
10. 组织/系统
(1)公司任命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员并对个人信息进行合适管理
(2)公司会对高管和员工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及合适管理方法的培训,以确保在日常工作中能正确处理个人信息。
11. 制定、实施、维护和改进个人信息保护条例
为了执行本政策,公司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平成15年第57号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指南》和其他准则,制定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制度,使员工和其他相关人员充分理解该制度,并维护和持续改进该制度。
12. 咨询及投诉的窗口
如果对我们处理个人信息有任何疑问或投诉,请联系以下联系人。
(1)地址:〒116-8541 东京都荒川区西日暮里5-3-14
井关农机株式会社 合规・法律部 个人信息保护咨询窗口
(2)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9:30~12:00、13:00~16:30
13.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的修订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并响应法律法规的修订,本公司会根据需要修改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在这种情况下,修订后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自修改版的公布日起生效。
对本基本方针中使用的专有名词的说明
- 什么是个人信息
与存活个人相关的信息,包括 (1) 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包括通过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 或 (2) 包含个人识别符号的信息。
- 什么是个人数据
是指构成个人信息数据库等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数据库等”是指包含个人信息的信息集合体,政府规定的、电子数据库以及名册类或书籍等很容易检索到特定个人信息成体系的信息, 政府规定的、其使用方法个人权益损害可能性较小的不在此列
- 存管的个人数据是什么
是指政府规定的、公司有权披露、更正或停止使用的个人数据,如果明确其存在与否就会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利益的数据
2023年1月1日
东京都荒川区西日暮里5-3-14
井关农机株式会社
社长 冨安 司郎